北京最大商標侵權被罰5587萬,商標侵權要負哪些法律責任?
2020-09-02 17:03:38
鞋身四條斜線構成“井”字形圖案,運動品牌“asics”受到很多年輕人喜愛,卻遭不法商家“傍名牌”、蹭熱度的行為。據了解,“asics”品牌屬于株式會社愛世克私,旗下?lián)碛小皌iger”等多個注冊商標。
2017年12月,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,對北京宏源利得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。該公司作為供貨商,其經營銷售的運動鞋所使用的標識與株式會社愛世克私的“tiger”等注冊商標構成近似,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。
工商部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,沒收侵權鞋6687雙,并作出罰款558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。這是近20年來北京市工商部門查處的最大一起商標侵權案件。
那么,商標侵權究竟要付哪些法律責任?
商標侵權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,行政責任,刑事責任。具體為:
1、商標侵權的民事責任
(1)停止侵害。
(2)賠償損失(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(shù)額,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,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,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;侵權損失難以確定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(jié)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);注: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,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,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(3)消除影響,恢復名譽。
(4)贈禮道歉。
2、商標侵權的行政責任
(1)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。
(2)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。
(3)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,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;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,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3、商標侵權的刑事責任
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《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(guī)定》,對商標侵權行為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:
(1)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,非法經營數(shù)額在十萬元以上的;單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,非法經營數(shù)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;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;雖未達到上述數(shù)額標準,但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,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,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;造成惡劣影響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213條,追究刑事責任。
(2)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個人銷售數(shù)額在十萬元以上的,單位銷售數(shù)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214條規(guī)定,追究刑事責任。
(3)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,數(shù)量在二萬件(套)以上,或者違法所得數(shù)額在二萬元以上,或者非法經營數(shù)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;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馳名商標標識的;雖未達到上述數(shù)額標準,但因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,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,又非法制造、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;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,依照刑法第214條規(guī)定,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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