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物流公司轉(zhuǎn)讓」上海人事代理—離職當月企業(yè)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嗎?
2021-03-26 14:15:00
天津人事代理處
-中小企業(yè)是否應該在員工離職當月向其支付社保?
邊肖以前遇到過這樣的顧客。他離職的時候,因為沒有想太多,在原公司15號辦理了離職手續(xù)。到了新公司,新公司CP-告訴客戶,因為16號到新公司應聘,物流公司轉(zhuǎn)賬交社保比較困難,客戶面臨失望。新公司說不能給我交社保,所以我的社保不會被斷,所以我想找我們社保繳納公司交一個月的社保,所以從這件事情來看,我們需要知道一個難題:中小企業(yè)是否應該在離職當月給員工交社保?
針對上述問題,邊肖專門找了相關(guān)法律條文來為大家解答,但相關(guān)的原法律條文并不具體。在這種情況下,對中小企業(yè)有兩個明確的規(guī)定:
1.職工月末或月中離職,不繳納當月社保。如果是月初離職,一般會繳納當月社保;
2.勞動者在參加社保截止日期前離職的,不繳納當月社保。超過社保參加期限離職的,為其繳納社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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