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權保護的客體:實踐中版權保護的類別有哪些?
2020-09-02 17:06:16
版權保護的客體包括文學、科學和藝術領域內(nèi)的各種產(chǎn)物,不論其表現(xiàn)方法或形式如何。作品享有版權保護,但它必須是原始創(chuàng)作。作品中反映的思想無須是新的,但表現(xiàn)它們的形式必須是作者的一種原始創(chuàng)作。同時,保護與作品的質量或價值無關,也與打算實現(xiàn)的創(chuàng)作目的無關,因為作品可能具有的用途與它受到的保護沒有任何關聯(lián)。
符合版權保護條件的作品通常是一切原始智力創(chuàng)作。這些作品在各國版權法中均有非詳盡的、示例性的列舉。作者的作品要受到版權法的保護,就必須來源于作者本人,即它們必須經(jīng)作者勞動而產(chǎn)生的。但版權保護不要求作品通過想象力、創(chuàng)造力的檢驗。作品不論質量如何,以及在與文學、藝術和科學幾乎毫不相干的情況下,均受到保護。這種一般規(guī)則的例外情況在版權法中有明確的列舉,例如,法律及官方?jīng)Q議或單純的每日新聞通常被排除在版權保護范圍之外。
從實踐來看,各國版權法均規(guī)定對以下各類作品的保護:
一、文學作品:小說、短篇故事、戲劇及其他任何文字作品,不論其內(nèi)容(虛構的或非虛構的)、篇幅、用途(娛樂、教育、信息、廣告、宣傳等)、形式(圖書、冊子、活頁、報紙、雜志等)如何,不論是否發(fā)表,在大多數(shù)國家,“口述作品”(未轉換為書寫形式的作品)也受版權法保護;
二、音樂作品:不論是嚴肅音樂還是輕音樂,是歌曲、合唱、歌劇、音樂喜劇還是輕歌劇;如果用于教學,不論是用一件樂器、幾件樂器還是多件樂器演奏;
三、美術作品:不論是平面的(如素描、油畫、蝕刻、石印等)還是立體的(雕塑、建筑作品),不論其內(nèi)容(具象派的或抽象派的)、目的(“純”藝術、用于廣告等)如何;
四、地圖和技術繪圖;
五、攝影作品:不論其主題和拍攝目的如何;
六、電影作品:不論是無聲片還是附帶音軌,也不論其用途(影院放映、電視播放等)、種類(影視劇、紀實片、新聞片等)、長度、拍攝方法(“實”拍、卡通等)、技術過程(畫面制作在膠片、磁帶、DVD上)如何;
七、計算機程序(或作為文學作品或作為單獨一類作品);
八、很多國家的版權法還保護“實用藝術作品”(藝術首飾、燈具、壁紙、家具等)和舞蹈作品。有些國家也將唱片、磁帶、廣播節(jié)目視為作品。